新疆乌鲁木齐的 经济补偿金

我于2000年进一家装饰公司工作,后2002年又开设一家房地产公司,我们的劳动关系一直在装饰公司,到2007年法人变更了,到2010年11月装饰公司以公司没有业务和我们的解除劳动合同,说是把我们的关系转到房地产公司,但两家公司不是一个法人,我们这种情况能否拿到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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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6 热心网友

    有无补偿金和多少补偿金与自辞、被辞没有直接关系,关键问题要看原因。  1、自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1种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  2、被辞的,如果用人单位有以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情形”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被辞的,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就不需要支付补偿金,没有提前通知的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作为代通金。被辞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  在劳动者没有过失的情况下无理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赔偿2倍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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