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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8年在东营市购买了一套62平方的住宅,现在,我们全家5口人住在一起,但只有我的户口落在这里,我对象和老人的户口都在老家,我每月工资1150元,老人没有工作,我对象打打零工,也挣不到什么钱,想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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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3 热心网友

    中心城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城市居民家庭可申请2011年度住房保障: 1、人均年收入低于19036元; 2、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不含); 3、具有东营区城镇居民常驻户口(村委会户口除外)满1年(廉租住房保障)或3年(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 年满35周岁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单身无房人员,也可以申请。 原区(镇街)属国有(集体破产、倒闭企业的原非农业户籍人员在家庭未享受宅基地并同时符合上述1、2项条件的,到企业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相关证明后到户籍所在地有关部门申报。 经调查该反映人有一套62平方米的房子,在老家还有宅基地,根据住房保障政策,确实不可以申请廉租房。(承办单位:东营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822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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