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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新政----6个月贷款-泰安

您好! 2014年10月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 据我所知,目前山东省济南、青岛、潍坊、济宁等多个地市新政已纷纷落地。然而我市的公积金政策却迟迟无法按照《通知》精神执行。而截止目前为止,据新政下发已过去了近70天。严重影响了部分市民的贷款进度。 请问,我市相关的政策何时才可以按照《通知》精神调整过来?请关注民生,加快政策落地进度,切实让市民享受到公积金新政带来的便利与实惠。请不要再让我们遥遥无期的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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