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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违约问题-我和别人签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我为卖方),合同上的买方签名是他兄弟代签买方的名字和代按手印的,当时买方没出具委托书,请问该合同有效么,第二,如果事后他再出具委托书,是不是有效?第三,

我和别人签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我为卖方),合同上的买方签名是他兄弟代签买方的名字和代按手印的,当时买方没出具委托书,请问该合同有效么,第二,如果事后他再出具委托书,是不是有效?第三,签订合同时我的土地证还没发放,约定三证齐后过户,定金5万,现在我不想卖了,请问能终止合同么?如果我违约,按合同注明违约双倍归还定金是不是就可以了?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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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在没有委托书的情况下是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经所有权人追认后是属于有效合同。你的合同经他追认,就是属于有效合同了。你不想卖了的话,就造成了违约,那么要承担违约责任,对方可以要求你返还双倍定金或者赔偿其造成的损失,这个风险你要做好思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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