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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 本人父母上海人,大学毕业后到福建工作,按政策有一子女户口可迁回上海,我弟弟就这样把户口迁回上海和我外婆住在一起,我外婆原来房子在市中心,只有10多平方,后199

本人父母上海人,大学毕业后到福建工作,按政策有一子女户口可迁回上海,我弟弟就这样把户口迁回上海和我外婆住在一起,我外婆原来房子在市中心,只有10多平方,后1993年拆迁到浦东,有70多平方,我父母花了5万多元,我弟弟花了2万多元,最后拿到了产权证,产权证上是写我弟弟的名字。我弟弟自己有另一套房子,我母亲是独女,现已过世,我一直和父母在福建,请问我外婆的房子除了我弟弟有继承权外,我有没有继承权,如有,有多少份额的继承权?有人说我没有继承权,请问是因为房子原是拆迁房我弟弟作为共同居住人原本就是他的房屋,还是我弟弟做为有房子虽失去共同居住人资格,但因为产权证上是他的名字,是作为我外婆让他做为合法继承人的资格,继承了房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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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产权证上是你弟弟的名字,你无权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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