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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我把男方给的一万元彩礼钱借给了我.

2008年,我把男方给的一万元彩礼钱借给了我娘家哥哥盖房子用,当时他没钱还我,就说把一块两间房的宅基地抵给我。因为是亲兄妹,当时没有写字据,过了两年,我自己盖了两间平房自己住。后来因为工作我住到长沙来了,户口也迁来长沙,期间一切关于房子产权的事情都是我哥在办理,每次问他都说镇里要统一办没有下来。再后来就把房子以建房时的成本价卖给我大姐,大姐在盖第二层楼时因和哥哥家闹不和吵架,我不想父母在他们之间受气为难,又商量大姐把房子以17万的价格买了回来,现在我想回去重新装修房子,受到哥哥的百般阻碍,还说这房子不是我的,他要收回,请问我该怎么要回属于我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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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你好,根据你的陈述,你的情况属于房屋产权民事纠纷,你们之间是否能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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