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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房屋姓名是前夫的,当时离婚协议说房产归孩子并做房屋公证,这样能起法律依据吗?

现在前夫再婚并有孩子,原房屋公证过能归我的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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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不一定,要看这个房屋的性质,只有这个房屋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时,才有法律约束力,虽然房产登记在你前夫名下,但如果是你们夫妻共同购买,应属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共有房产的分割做的约定,即房产归孩子所有,此约定属于赠与。此时,我们说,离婚协议是为了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这一目的而签订的,也是你们双方对共同财产分割所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那么是对你们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的,你前夫应该履行协助孩子办理房屋过户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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