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我们是裕华美林的业主,11月20号是交房的日子,但交房时物业让交0.45元平方米,他们说价格是他们的中标价,价格现在按市(郑州)
我们是裕华美林的业主,11月20号是交房的日子,但交房时物业让交0.45元平方米,他们说价格是他们的中标价,价格现在按市场价进行的,政府从今年放开不管了,并且必须交半年,这是他们与开发商的合同决定的,业主已无办法,只有半年后成立业主委员会才能决定半年后的事,请问他们说的都有法律根据?
全部1个回答
-
根据《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普通住宅(指多层住宅、高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普通住宅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在签定房屋买卖合同时已约定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的除外)。 具体物业费问题请向郑州市物价局咨询反映。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