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补贴-我侄女于2016年5月在乐清市三中附近购买了一套87平米的商品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已下发。公积金窗口
我侄女于2016年5月在乐清市三中附近购买了一套87平米的商品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已下发。公积金窗口工作人员告知她,可以领取住房补贴,按她的工作年限合计领取的金额为5400元,需要单位盖章同意。侄女在乐清市中医院急诊科上班,单位财务科科长说:医院规定住房补贴只能在退休或辞职时领取。我们想早日领住房补贴,你们有住房补贴相关文件可以提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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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乐公积金〔2011〕28号规定:“1、住房补贴资金业务包括住房公积金补贴、一次性住房补贴金和工龄住房补贴的缴存、提取、变更等相关业务。2、发放的职工补贴(一次住房补贴和工龄住房补贴)直接转入单位在乐清分中心开设的单位住房补贴资金账户。3、实行住房公积金补贴的职工,自参加工作的次月起由单位按月直接计发住房公积金补贴。4、在新政策出台前,乐清分中心归集的职工住房补贴资金,应参照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办法管理。”按照温公积金〔2010〕109号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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