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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籍流动妇女购房有哪些政策能不能在江门办婚育证明?谁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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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2月3日,从市卫计局获悉,从12月起,居住在江门市的外省籍流动人口不用回原籍也能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了,即可以在居住地办理电子婚育证明。电子婚育证明自出具之日起3个月有效,功能与纸质婚育证明相同。 据了解,电子婚育证明办理对象为外省籍流动成年育龄妇女(18—49周岁),其携带身份证到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卫生计生工作机构或授权的镇级政务服务中心申请打印即可。 办理过程中,基层工作人员根据身份证信息登录全员人口信息系统进行查询,信息能查询到并与现居住地掌握的情况一致的直接打印、盖章。 如信息查询不到,或查询信息与现居住地掌握情况有出入,以及当事人对查询到的信息不予认可等情况的,工作人员进行如下操作:向当事人说明缓办原因;记录下当事人联系信息;在2个工作日内向户籍地发送协查请求进行核实;由户籍地在7日内反馈;收到户籍地反馈信息后及时答复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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