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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我姐原有一层房屋,我出资在上面修建两层

张我姐原有一层房屋,我出资在上面修建两层,修好后给我一层,现在房子修好了,她找写了份关于确定房屋所属权协议书,约定条款如下(户主为甲方,我为乙方):1.一层二层房屋及过道楼梯间归甲方全权所有,第三层房屋(单层)使用权归乙方所有(永久有效)。2.如遇以后拆迁赔偿,一层二层及过道楼梯间等归甲方全权所有,第三层房屋(含三楼楼梯间)归乙方所有。目前还没有签字,因为我觉得会对我不利,请问个协议能保护我的利益吗,假设拆迁补偿甲方不给我的情况下,我有权利向她要吗,打官司能赢吗,如果不行那我该怎么办?谢谢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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