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产网 > 重庆房产问答 > 重庆其他 > 重庆法律纠纷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我单位是一商品房开发商,出手了1套房屋给某业主,她按合同已经付款,但发现房屋漏水,我们去维修了,可是在约定的交房日期前没有修好。她以房屋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领房子,要求我们赔偿违约金。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我单位是一商品房开发商,出手了1套房屋给某业主,她按合同已经付款,但发现房屋漏水,我们去维修了,可是在约定的交房日期前没有修好。她以房屋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领房子,要求我们赔偿违约金。

我单位是一商品房开发商,出手了1套房屋给某业主,她按合同已经付款,但发现房屋漏水,我们去维修了,可是在约定的交房日期前没有修好。她以房屋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领房子,要求我们赔偿违约金。我们的房子有质检部门办法的质量合格证书。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您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了两条可以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条件,一是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二是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除非因质量问题不能正常使用才能退房。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