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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纠纷-    两园区安置房业主普遍反映,我们还没入住,也没有用水,福州青源供水有

    两园区安置房业主普遍反映,我们还没入住,也没有用水,福州青源供水有限公司以“水表记录”吨数,催收水费,还要加收滞纳金。     事实上,早在上半年,我们就收到该公司于6月17日,贴在各住户门口的用水“交费提醒函”,并提到“请于6月30日前结清水费,逾期给予停水处理”。区内获悉此信息的业主,纷纷到物业处反映以上问题。     之后,青源公司迫于压力,于10月8日—20日对供水设施进行了整改,全部改装了单向进水阀,现在在他们确认水表再不会“空跑”了,又再次向业主催收水费并加收滞纳金。     我们认为,该公司不检点自己设备质量问题给用户造成的损害,反而以所谓的“水表记录”向用户催收水费,将损害转嫁给用户,这种做法符合国家法律吗?现为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请上级有关部门及时责成专入负责,调查落实,给予处理。                     以上:1、可了解物业处工作人员,亦可看物业处业主反映情况记录 2、可以到区内实地查看或调查                                                              2016.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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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1 热心网友

    关于两园区安置房业主投诉的问题,首先青源水司按照《福州城市供用水管理办法》对欠费用户能通知到位,未按时交费按相关规定收取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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