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买房 > 北京二手房 > 二手房年限己用三十年划算吗

二手房年限己用三十年划算吗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不存在是否划算的问题,即使房子已有使用年限少,也有可能开发商在购买土地使用权时,闲置了过长的时间,导致盖的房子时间不长,但是土地权已经很久,所以不要过分在意这个问题。【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最高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最高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最高为40年。【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是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土地是国家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住宅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50年,商业旅游娱乐40年。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