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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户口-,您好! 我们于11月13日签了一份购房合同,签之前不知道该房屋不能落户。第二天知道这种情况之后,我们提出解除合同,(郑州)

,您好! 我们于11月13日签了一份购房合同,签之前不知道该房屋不能落户。第二天知道这种情况之后,我们提出解除合同,不购买此房屋。2天后,中介说业主同意,出差回来之后就可以解除。一个星期后,出现纠纷,业主要求赔偿。至今没有解决。 房屋情况:该房屋没有房产证,只有购房收据。是商业用房,40年产权,不能落户。合同上没有表明房屋性质。 签合同时是一男士来签,说是此房屋是他全权代理。要求解除合同时是他爱人不同意,要求赔偿。购房收据上名字是另外一个人的名字,不是他们夫妻任何一人的名字。该女士现在要求我们赔偿X元。 请问如何处理这个纠纷最合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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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热心网友

    您好:第一,如果您购买的是住宅,而此为商业用房,显然是对购买标的有重大误解的,您从这个角度可以要求撤销合同(如果合同有效的话);第二,该房子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不具备交易的条件,从这个角度也是可以要求解除的。基于上述原因,我认为您可以要求解除或撤销该合同。如果你们不能协商解决此事的话,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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