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房产网 > 厦门房产问答 > 厦门其他 > 厦门法律纠纷 > 房屋预售合同-2008年四月份购房时和开发商签定了合同,并交纳了5万元的定金,半年后,开发商说户型面积测量有误,要求我们也承担相应的房款,请问是否合理

房屋预售合同-2008年四月份购房时和开发商签定了合同,并交纳了5万元的定金,半年后,开发商说户型面积测量有误,要求我们也承担相应的房款,请问是否合理

2008年四月份购房时和开发商签定了合同,并交纳了5万元的定金,半年后,开发商说户型面积测量有误,要求我们也承担相应的房款,请问是否合理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7****f 热心网友

    一般来说,要看误差值,如果增加部分在原面积的3%以内,那么据实结算;如果超过3%,则视为赠送。但是,如果你的房屋在你签订合同时就存在了,只是开发商测量面积的时候测量错误,那么这种情况下,无论差多少,原则上你都应当按约定补其房款,当然,你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或变更该合同,要求退房。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