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房产网 > 重庆房产问答 > 重庆交易过户 > 重庆过户流程 > 房产买卖 有一男女没有登记结婚,同居了23年并有一子女,现因感情不和分开了,并有方双自愿离婚的书面签字的协议书。有一房产分给男方所有,男方有权买卖吗?受法律保护吗?

房产买卖 有一男女没有登记结婚,同居了23年并有一子女,现因感情不和分开了,并有方双自愿离婚的书面签字的协议书。有一房产分给男方所有,男方有权买卖吗?受法律保护吗?

有一男女没有登记结婚,同居了23年并有一子女,现因感情不和分开了,并有方双自愿离婚的书面签字的协议书。有一房产分给男方所有,男方有权买卖吗?受法律保护吗?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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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你好。这一男女属事实婚姻,但需补办结婚登记,才能认定为婚姻关系。没有登记还是属于同居关系。财产的处分可按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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