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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承租人在生前手写房租赠予女儿的书面材.

公房承租人在生前手写房租赠予女儿的书面材料,但是女儿户口不在一起并未共同居住,由房管段私自更改房租合同人,这种是否合法?,没有去房管所及姥爷工作单位变更承租人只是私下关系好给改了,孙女户口和姥爷在一起并长期居住并且现在只有孙女一人户口,这种情况下孙女还可以变成承租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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