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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公证-我与丈夫因感情破裂准备协议离婚,协议的条件之一是要把夫妻共有的房屋(但产权证上只有他的名字)过户给儿子。但在办理过程中发现,要拿到房屋产权满5年后才能过户。请问,先通过在公证处进行房屋过

我与丈夫因感情破裂准备协议离婚,协议的条件之一是要把夫妻共有的房屋(但产权证上只有他的名字)过户给儿子。但在办理过程中发现,要拿到房屋产权满5年后才能过户。请问,先通过在公证处进行房屋过户(赠与)公证,然后在离婚协议中再写明白,待满5年后再过户,这样能保证法律效应吗?假如到时他耍赖不去办理过户手续,怎么办?谢谢指教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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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3 热心网友

    赠与要以实物交付为准,可以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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