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其他 > 北京土地 > 家里四个儿子,老二已经另过,另批宅基地盖.

家里四个儿子,老二已经另过,另批宅基地盖.

家里四个儿子,老二已经另过,另批宅基地盖,当 初老人盖房子的时候就是说谁先完婚谁就住么,理应是老大先完婚的, 所以 , 办房产的时候就先写了老大跟老三的名字,那时老四还不到结婚年龄,后来由于种种原因老大 没结婚,不曾想老四先完婚就住了老大的房子,住了十年相安无事,后来老人去世,兄弟们商量分遗产我们现在住的就归我们了,还写了字据按了手印的。可现在要办房产证了,老大硬 说这房子是他的不是我们的了,我是老四。我该怎么办呢??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 热心网友

    你好!继承权平等原则  (一) 继承权男女平等  (二)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三) 在遗嘱继承和遗赠中保护老、幼、残疾人的利益  依《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处分其财产时,遗嘱中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四) 遗产分割不能侵害未出生人的利益  按照《继承法》的要求,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以保护被继承人死亡后出生的子女和利益。  (五) 承认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  我国《继承法》中特别规定了遗赠扶养协议。公民可以与无法定扶养义务的自然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以保障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以上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祝你好运!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