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产网 > 上海房产问答 > 上海买房 > 上海购房建议 > 离婚3年内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跟两限房规定有变吗?有谁清楚?

离婚3年内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跟两限房规定有变吗?有谁清楚?

全部1个回答

  • 头像
    0****8 热心网友

    你好,一、大同市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两年以上;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3、家庭人均年收入5000元以下。4、该条件只适用于武陵区、鼎城区武陵镇、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范围内。如在上述范围之外的区县(市),请向当地房管部门咨询。申请大同市经济适用房时有下列几种情况的,不能申请或参与申请购买大同经济适用房。二、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有购买或出售房产的;1、通过购买商品房或作为商品房代理人落户的;2、以投靠子女方式落户的;3、离婚前已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4、离婚时间不足2年的。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符合条件的市民可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申请经济适用房。

共 1 条 上一页 1 下一页 >

相关问题

免责声明:本站问答频道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本站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本站编辑删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