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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过户-我家在几年前卖的房子,当时写了合同,房价给的很低,但是现在农村要动迁他又来找我给他过户房照名,请问我有没有义务给他过户,如果我不想给他过,我需不需要付法律责任?

我家在几年前卖的房子,当时写了合同,房价给的很低,但是现在农村要动迁他又来找我给他过户房照名,请问我有没有义务给他过户,如果我不想给他过,我需不需要付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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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按照合同应该给他过户,是后合同义务,如果不过户,需要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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