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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辽阳县五保户继承房屋及买卖问题_沈阳

我有两个舅舅,前些年大舅去世了。二舅因外伤现在是半自理状态。两个人因是双目失明无劳动能力且未婚无子女,所以都办了五保。前几年我二舅在我家由我照顾,后来自费去了养老院。现在想把自己住的几十年前盖的房子卖了填补一下养老的费用。因房子是去世大舅(房子是大舅、二舅两人共有)的名字,所以需要以继承的方式改成二舅的名字然后再卖出。但在办理的过程中他们村的村长说不能继承所以不能改成我二舅的名字,原因是我大舅是五保户就是没有继承人的意思,所以不能由我二舅继承,也卖不了。 现在我就想知道我们遇到的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我舅的房子能不能更名和买卖。他可不可以卖自家的房子填补自己自费养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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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7 热心网友

    我们经与当事人电话沟通,了解到相关情况是:当事人大舅二舅都是五保户,两人共有一户房子。大舅死后,去年,在辽阳县公证处办理了房屋继承权公证,有二舅继承房屋。但是,2017年年末,二舅到房产处想要换房照,需要村里提供相关证实,村里以五保户没有继承人为由,不给出具相关证实。因此,该项事务不由司法局负责,请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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