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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户口能否继承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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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1 热心网友

    [问题] 父亲娶了个继母,后父亲死亡,继母一直由我抚养,在宅基地上的房子也是我重新翻盖,现在,继母的亲生女儿要求与母亲一起生活,借口照顾母亲的生活,但是一直没有抚养过她的母亲,还要招女婿入赘,想霸占房产及宅基地,请问我能够得到什么权益,现在我们一家的户口都没有在农村,继母的女儿的户口是那个村子的。 [解答]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继承的。即使是城市户口,仍有权继承父亲的宅基地使用权。 若进行宅基地使用权转让,首先要持父亲的死亡证明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同时出售的对象也只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2、应判断其女儿对你父亲有无继承权,如果其女儿未与你父亲形成扶养关系,则无权继承你父亲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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