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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面积-您好!感谢您的帮助!我有两个问题请教律师:1 我在北区买了一套多层补差商品房,房子已经建成,明年五月交房,首付款和(郑州)

您好!感谢您的帮助!我有两个问题请教律师:1 我在北区买了一套多层补差商品房,房子已经建成,明年五月交房,首付款和贷款上周已经办理过。合同上开发商把关于面积的描述条款(允许房屋面积有3%出入)前打了个错号,意思是不执行此款。我的提问是:这个条款开发商有没有权力这样做?2 我到房子内测量的房屋实际面积是74.4平米,合同上和我们办贷款都是按照95.68平米(开发商定的面积)交款的,如此下来除去公摊面积10平米的话我们的房子远远小于开发商当初定的95.68平米,等于多付了一部分房款,我们应该怎么来维护自己的权力?敬候 您的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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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6 热心网友

    您好,第一个问题是关于房屋面积误差如何约定的问题,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并未禁止开发商和购房者另行约定标准合同第五条之外的解决办法。如果认为开发商另行预设的条款有失公平的话,可以拒绝签订合同,但是一旦合同签订生效后,就可以推定购房人对该条款的同意。 关于第二个问题涉及房屋建筑面积如何计算,合同约定的面积一般为商品房销售面积。按照规定,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而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2、套内墙体面积;3.阳台建筑面积。您可以参照以上计算方法估算房屋面积。如果确实交付商品房于合同约定有差距,建议您委托相应的具有测量资质的单位进行测量,然后依据测量结果主张开发商的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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