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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题-我家在一个小镇的大街边有300平米的门市房(平房,靠近主路),全部都有产权。由于房体老旧于今年3月份在原房子的基础上进行了加固,加高的修复(

我家在一个小镇的大街边有300平米的门市房(平房,靠近主路),全部都有产权。由于房体老旧于今年3月份在原房子的基础上进行了加固,加高的修复(比原房高出0.8米)。在施工的过程中没有扩大面积。施工完毕后,县路政部门说违反了公路旁建房的有关文件规定,要限期拆除。后经过协商,路政出示了一份协议,签署后就可以免除拆除。协议中有两条,1,是此房不准出售转让。2,是以后如果路政出于扩路的目的占用房产,不给予任何补偿。 想问下此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此房在今后出售时路政是否有权出面干预。那条路是省级公路的末端。房子在路侧面约7米左右。确实是路政部门去的,并且承认没有扩建,说在省路边的设施只要动工修建,他们就有权过问,有没有产权都一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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