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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拿着公证遗嘱却不能继承房产?

王先生有一双儿女,王太太去世后,子女与王先生断了联系,因此受了很大打击,身体每况日下,于是雇了农村姑娘小黄当保姆照顾自己起居,小黄在王家一干就是五年,兢兢业业,像对待父亲一样精心照顾,在此期间王先生的儿女怀疑王先生与小黄有不正当关系,要求把王先生名下的两套房产分别过户到他们名下,并对王先生威胁辱骂,甚至还对小黄大打出手,王先生被逼无奈给儿女立下遗嘱把房产做了处置。 后王先生得知后立的遗嘱可以撤销之前的遗嘱,并且公证的遗嘱效力大于普通遗嘱,于是到公证处又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内容是百年之后,自己名下的两套房产全部归小黄所有,并告诉小黄妥善保管这份公证书,一旦自己去世小黄就可以拿着这份公证遗嘱完成房屋过户。 王先生去世半年后,小黄拿着公证遗嘱到房产局过户,房产局告知小黄这份遗嘱已经过期,无法过户,于是小黄通过法律途径将王先生的子女告上法庭,后经法院判决小黄的公证遗嘱在两个月内没有表示接受,已归于无效,小黄没有继承权。判决其子女最先立的遗嘱有效,并按照该遗嘱将该两套房产由其子女二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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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 热心网友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了解遗赠和遗嘱继承的定义和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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