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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套,合同为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合同日期2008年9月29日,产权人为我和母亲两人名字共有。按照天津市2011年限购令,民畅园住宅应该不被认定为本人第2套房吧?因现在民畅园住宅未

  您本人名下现有商品房住宅1套,在2008年9月29日与母亲共同购买了民畅园住宅1套,合同为天津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合同日期2008年9月29日,产权人为我和母亲两人名字共有。按照天津市2011年限购令,民畅园住宅应该不被认定为本人第2套房吧?因现在民畅园住宅未下产权证,如果将来下了产权证,是否算第二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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