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网 > 北京房产问答 > 北京其他 > 北京法律纠纷 >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交人民币九万元做定金,并保证剩余房款在一月内交清,否则本合同无效,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按总价的20%收回违约金,乙方交清所有房款,甲方将房屋移交乙方。”.现在已经一个月了甲方不打算搬出,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交人民币九万元做定金,并保证剩余房款在一月内交清,否则本合同无效,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按总价的20%收回违约金,乙方交清所有房款,甲方将房屋移交乙方。”.现在已经一个月了甲方不打算搬出,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的问题,合同中有一条“按双方达成得协议,甲方交房时,乙方所应交人民币九万元做定金,并保证剩余房款在一月内交清,否则本合同无效,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按总价的20%收回违约金,乙方交清所有房款,甲方将房屋移交乙方。”.现在已经一个月了甲方不打算搬出,房款也不要,我的这合同有效吗?我有权利让他搬出吗?合同中没有说甲方违约怎么办,如果甲方违约怎么办?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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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 热心网友

    按这个合同约定,是乙方不交钱时,才有合同无效;如果是甲方不要钱,那么合同仍然有效。乙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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