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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过户-本人丙,未婚夫(乙),未婚夫父亲(甲)在瑶海区按揭购买了一套住房,房屋合同及产权书都是甲的[合肥]

本人丙,未婚夫(乙),未婚夫父亲(甲)在瑶海区按揭购买了一套住房,房屋合同及产权书都是甲的名字,贷款也一直甲还,丙非合肥户籍,未在合肥工作缴纳社保,现在甲打算把房屋过户给丙和乙(合肥市庐江县人,在合肥工作,缴纳社保满一年),请问,丙有受过户资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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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办理,丙不符合限购条件,无法购买合肥市市区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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