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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物间拆迁-“根据我市目前的拆迁补偿政策,位于住宅楼底层的杂物间,层高如果低于2.2米,是不能给予认定产权的,只能按[厦门]

“根据我市目前的拆迁补偿政策,位于住宅楼底层的杂物间,层高如果低于2.2米,是不能给予认定产权的,只能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这条拆迁补偿政策太不合理,简直就是以极廉价的价钱掠夺老百姓的合法财产!!!!!! 应该现在就做出修正。所有的法规都在不断地与时代同步修正中,将来会有越来越多类似房屋被拆迁,所有被拆迁户都无法认同这种补偿。 厦门的拆迁一贯给群众的感觉是规范,会为人民着想的。这种拆迁补偿势必造造成许多不和谐,容易与起民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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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9 热心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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