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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法律知识买卖合同

我与2013年2月26号从别人手里接了三间门面房,租金加转让费6万元,在此之间他从未说过要拆迁之事。我已经给过他三万了,那剩下的钱我还要不要给呢?他这样,算不算是欺骗行为

全部1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唐先海 经纪人

    首先这个东西不太具备法律效应的,因为当初合同没有表明和阐述这个事情,如果说走法律程序是不做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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