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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政策问题-拥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其中的“2套及以上”是否包-福州

华润橡树湾4期六号楼802,房屋漏水严重,从去年就叫物业帮我们修,一直拖拖拉拉的,修了也没有效果,已经十个月了,还是漏水的,到现在还根本没办法交房,去年六七月签的销售合同,现在物业还让我们缴清之前的物业费,这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造成我们没办法及时交房,这部分的损失应该由开发商承担,物业费要由我们业主确认没问题了再开始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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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你好!我委将你的投诉交由福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处理,现质监站回复如下:3月14日下午,质监站工作人员与施工、监理、建设单位代表到现场查看,投诉人反映的屋面漏水情况属实,施工单位已派人在现场维修,并承诺在一周内整改完毕,质监站会跟踪落实整改情况有关物业费问题,建议转房管局办理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是以开发商与业主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交房时间起算房屋整改期间产生的物业费是否由开发商承当,建议业主与开发商双方协商解决与物业企业无关,物业企业将督促开发商做好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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