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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未连续缴满6个月问题[上海]

你好,我需要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系统显示我未连续缴纳公积金6个月。因为我再最近的六个月内换过两份工作,公积金虽然实际缴纳满6个月,但是存在2次补缴情况,我想询问要如何操作才能满足公积金贷款资格?如果申请复议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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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查询了您的公积金账户,您11月和1月的住房公积金分别由两家单位进行补缴的,这种情况下可以复议,需提供如下材料: (1)购房合同原件; (2)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账号; (3)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家庭名下住房信息状况查询单》复印件(由贷款受理机构代为查询); (5)若办理组合贷款,应提供受托银行支行名称; (6)其他相关材料。 其中,相关的复议证明资料一般是指(单位的补缴清册复印件、单位出具盖有公章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明细、税单等)。这些复议证明资料需提供两家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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