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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关于地下室的经济纠纷我是买主:.

房产纠纷:关于地下室的经济纠纷我是买主:买主背景:经济苦难,现受到政府经济补助,文化水平低;卖主:经济水平算得上小康; 买房时,因为卖主粗心,当时以6000元与卖主达成卖地下室的交易,没有在纸条上留下“买地下室”的字样,但是在其他证明中证明有出入的6000元,也就是我们没有证据证明这6000元用于什么地方,黑心卖主现在反过来就抓住这点不放,上门索要钱想私了,还威胁要去打官司,试问如果打官司,谁赢?或者说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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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你好!地下室的买卖只是使用权买卖,没有所有权的变更。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对方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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