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贷款的问题[呼和浩特]

本人现居住这套房子产权为我与我母亲共有产权,其中我拥有30%产权,我母亲拥有70%产权。另外,我名头下还有一套我拥有全部产权的房屋将于不久拆迁,拆迁后我想再购买一套单位的团购房。请问:第一,我现在拥有的30%产权的房屋从现有政策来讲是否算作我与我母亲各有一套住房记录?第二,我拥有全部产权房屋拆迁后我再购买单位的房子,请问是否可以办理按揭贷款?如果不能请问为什么?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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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热心网友

    您好,第一问题的回复如下:如果您和母亲的户口在一起,那现在的房屋对你们二位来说就是第一套房。第二问题的回复如下:您现在再买房,那就是第二套房产了。可以贷款的,第二套房首付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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