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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拆迁和安置房产权和使用权的问题!专业人士进!

情况背景: 江苏 无锡 崇安区 被拆迁老房子两套 201和202 (两份产权证,名字都是我父亲) 拆迁安置房两套 302和902 (一份有产权。一份只有使用权) 我家的老房子去年政府拆迁,当时拆迁办承诺补偿两套房子(需要支付超出面积房款)。但后来因为老房子两张产权证的名字是一个人,房管局只批了一套。第二套只有使用权。 现在拿到两套拆迁安置房,每套购买超出面积花了10多万,已经入住。 问题如下:1。这两套房子有什么区别?(在办证,处置,继承等方面)2。第二套只有使用权的房子有什么风险,比如收回,和继承!能否交易?3。希望找到这方面最新的规定(可以给个网址或贴图)。 问题较多,希望专业人士具体回答,谢谢!!!~ 追加到300分!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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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1 热心网友

    房地产相关问题知识问答1、 住房二级市场包括哪些方面?答:住房二级市场包括:商品房、允许已购公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公有住房使用权、以及居民个人之间不同产权性质、不同地域之间的房屋买卖、置换。2、 什么是二手房?答:二手房是指非开发商出售的、由房屋产权人或购买人转让的房产。包括已取得权证需要转让和尚未取得产权证需要转让的房产。包括私房,单位自管房、二手商品房、上市房改房等等。3、 什么是已购公有住房?答:指职工按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所购得的住房。4、 什么是解困房?答:是指政府为解决本地城镇居民的住房困难,专门修建的用于解决特别困难户的拥挤住房问题的住房。5、 什么是房改房?答:经房改部门批准房改或经售房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房改并报市房改办备案;且已签订住改合同并按房改政策规定缴清购房款的。6、 什么是房屋拆迁?答:房屋拆迁是拆迁人在建设活动中,因建设项目用地需要,对在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依法转移属他人所有或使用的房地产权益的行为,它是房地产权益转移的一种特殊方式。7、 什么是商品房?答:应具备以下条件:a、 向开发商购买的且已签订购房合同经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b、 已交清购房款(持有全额购房发票);c、 房产未设定抵押、未被司法部门限制权限(如查封、冻结)。8、 已购公房上市需要什么条件?答:需要条件是:a. 取得《土地房屋权证》;b. 开具家庭住房情况证明;c. 已按规定补清超标面积房屋价款。 土地房屋权籍登记9、 证的办证依据和基本条件是什么?答:土地房屋登记管理工作中,主要依据《宪法》、《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根据国土资源部和建设部的具体要求,进行受理登记、审核、确权发证。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应具备三个基本条件:(1)土地房屋权属来源合法;(2)四至界限清楚无争议;(3)面积准确。10、拆迁安置房因原业主死亡,暂未办理继承,能否按原业主名下登记产权证?答:被拆迁房屋原权属来源清楚,但业主已死亡,暂时不能办理继承的,由申请人(继承人或原代理人或持证人)出具具结保证书后,根据规定,其拆迁安置房可按原业主名下确权发证,但应注明“业主已故”字样。11、被拆迁房屋在拆迁前已实际发生变更,如何办理安置房产权登记?答:被拆迁房屋权属来源清楚,拆迁前因业主死亡而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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