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面积-我是中石油川东钻探公司老职工,现居住在江北区大石坝大庆村石油小区但房[重庆]
我是中石油川东钻探公司老职工,现居住在江北区大石坝大庆村石油小区但房屋归渝北区管理,由于我的房屋是石油的职工住房,多年前由于防震等原因由单位统一在原结构上增加了备份面积。大概在2010吧单位统一向房管部门申请了在房产证上增加这部分面积,我当时由于房屋抵押贷款没有办法提供房产证所以未能增加这部分面积。现在贷款还完,需要增加这部分面积但已经过了这么长时间单位负责这个事情的部门已经取消。我自己去渝北房交所咨询,需要提供当时单位统一增加面积的相关材料。但单位负责部门已取消。我现在不知道应该怎么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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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五十六条、五十七条的规定,房屋结构变化以及房屋面积发生变化的,应当由有关当事人持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原房地产权证、发生变更事实的证明材料等登记资料向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申请房屋变更登记。若您办理登记缺少的相关资料与您原单位有关,您可向原单位反映情况,并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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