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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纠纷 本人在2008年5月和房产开发商定购102平方商铺一间当时交定金20000元开有收据 到2009年3月签定购房合同签合同同时开发商要求签订首付款欠条欠条日期填

本人在2008年5月和房产开发商定购102平方商铺一间当时交定金20000元开有收据 到2009年3月签定购房合同签合同同时开发商要求签订首付款欠条欠条日期填成2009年2月28日前付清 余款合同日期添成09年1月1日09年3月在政府准案09年4月办里银行按接 欠条和购房合同中有1条是过期不交余款开发商有权收回房并由我承担总房款的10%违约金 现在因为开发商老板想用我购买的房做生意.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私自把我所卖商铺和其他 2间商铺打通使用 现在开发商老板说因为我没有按时交首付款所以不给我房并不赔偿我的损失 但我没有按时交首付款是经过开发商销售人员口头同意可以延期交的我有录音可以证明 据开发商销售人员讲没交首付款的人家多的不只我1家 现在这样的情况可以打这官司吗?电话录音在法庭上可以做有力证据吗?打就官司有多少机会?

全部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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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3 热心网友

    你这种情况可以打官司,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电话录音在法庭上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证明力的大小要结合其内容来确定。至于官司胜诉的机会,要结合双方的证据全面审查判断才能下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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