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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办理的可以转移到户口所在地?-北京

在北京办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转移到户口所在地?(老家是河北石家庄)假如不能转移是不是可以返还个人交纳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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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7 热心网友

    1、 根据公积金中心的规定,外地的工作单位在为职工建立新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后,职工便可以将在北京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合并到外地的账户内。即通常情况下,职工在外地有新住房公积金帐户后,才可以将原来工作地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合并到新的账户内的。因此,不知道您所说的单位因为您在北京的住房公积金没有转移过去,便不能办理公积金的具体原因是什么。相关具体问题建议您向您目前工作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咨询确认。 2、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的提取条件,具体条件如下:(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如果您符合上述相关提取条件,是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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