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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商贷转公积金的问题【乌鲁木齐】

您好,我是2012年在乌鲁木齐米东区买的房子,购房合同写的是我老公的名字,前面一直用的是商业贷款,现在想转成用我的公积金账户进行贷款(公积金缴存年限已有2年,缴存地在乌鲁木齐),现在我想咨询下,我们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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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1、确定商业住房借款人身份,原则以商业住房贷款主贷人(即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明、商业住房贷款合同、商业住房贷款余额对账单显示的借款人信息)为准。如夫妻以产权共有人形式共同签署购房合同,在商业住房贷款余额对账单借款人信息中只显示其中一人信息,在办理商业住房贷款业务置换公积金贷款业务时,可以不限制商业住房贷款余额对账单中未显示的债务人身份申请置换。(此种情况仅限于夫妻关系)。2、相关材料手续可通过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官网首页>政策业务>政策法规>最新政策>乌鲁木齐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规范(2015)查看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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