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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昨天的问题。。。可以参贷吗?[上海]

老师,你好!下面是我昨天问的问题,我已收到回复。我和爱人每月正常缴14%基本公积金外,还缴6%补充公积金,2011年上半年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并于2014年9月还清。目前俩人的缴费每月都是按上限缴纳的。儿子今年7月大学毕业,等其有工作缴满6个月公积金后考虑帮儿子买首套房(儿子名下无房)。我和爱人名下共同有一套房,我另有一套与哥哥姐姐等共同继承了父母的私房,有产证。爱人和儿子同在一本户口本上,1年以上。我的户口不在他俩一起。 问:如果到时以儿子名义买首套房,我爱人可以参贷吗?听说我因为不在同一户口本上不能参贷,是吗?他们俩人的贷款额度最多可贷多少?贷款年限最长可贷几年?我可以参加公积金还贷吗?谢谢! 今天我在这基础上,再问一下,现在儿子还没有正式工作,即主贷人贷款条件不具备时,如果现在以儿子名义买首套房,我爱人可以参贷吗?也就是说现在可以公积金参贷买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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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6 热心网友

    首先主贷人或参贷人,应当同时满足以下公积金贷款条件: 1、购买本市城镇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首套住房或者二套改善型住房; 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如果您儿子目前尚未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如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那么他现在如果是不满足贷款条件,他的妈妈也是不能作为参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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