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首付问题-购买漳州住房能否使用厦门公积金贷款?如不能如何将公积金取出作为首付款?[厦门]
购买漳州住房能否使用厦门公积金贷款?如不能如何将公积金取出作为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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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在漳州购买住房不能向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 购买新建商品房可以用公积金作首付,需提供:经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复件、开发商售房专用账号证明、身份证原复件、《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移申请表》(单位盖章),如要支取配偶的公积金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如有疑问可拨打我中心电话: 计划信贷:5106040 归集管理:5104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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