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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房产权归属-我与女朋友于2014年在茶园按揭了一套商品房,我交的首付、共同还贷(40万贷款,[重庆]

我与女朋友于2014年在茶园按揭了一套商品房,我交的首付、共同还贷(40万贷款,10年期),但产权证是女朋友的名字,现在女朋友提出不办理结婚登记,但要继续一起生活,我觉得风险太大。现在请问:1、如果能够办理结婚登记的话,可不可以在按揭未还完的情况下,到房管局去加上我的名字?需要些什么手续?2、如果不办理结婚登记,在按揭未还完的情况下,双方去办理公证是否有效?3、如果既不办理结婚登记,两人还要一起生活,又不能办理公证的情况下,我该怎样才能拥有这一套房屋一半的产权。说明:首期是我交的,按揭多数是我到银行存的款,都有银行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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