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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还贷与离婚,条件是?

我和丈夫在婚后共同贷款买了一套住房,购房合同上是他的名字。现在我们在离婚诉讼期,有以下两个问题:1.若房子判给他,我不再还贷,需要办理什么手续?需要提交什么文件?在什么地方办理?是否需双方共同去?费用是多少?2.若房子判给我?是否需要办理过户手续?还需其他什么手续?提交什么文件?在什么地方办理?是否需双方共同去?费用是多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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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5 热心网友

    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转账还贷包括逐月还贷和逐年还贷。如果是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转账还贷是逐月还贷的,个人账户提取时需留存1年的金额,不能全部提取。第五条 逐月还贷提取金额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逐月还贷委托人在委托期间,必须在本人住房公积金(不包含新职工住房补贴)账户中保留逐月还贷委托协议签订之日前,最近一个月的住房公积金月实缴额的12倍(以下简称保留余额);(二)逐月还贷提取金额为保留余额以上部分,并且不超过借款人上月归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第六条 逐年还贷提取金额应当根据逐年还贷委托人每年第10月末住房公积金余额(以百元为单位),提取不超过借款人剩余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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