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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异地使用问题6月份补缴的,看政策说只要连续正常缴纳6个月就可以使用,但咨询青岛那边说公积金需开户一年后才能使用,请问这个政策和连续缴纳6个月的政策冲突吗?我的公积金能在潍坊地区使用吗?你好,我的

你好,我的公积金是青岛的,2015年6月份开户,2014年4月至2015年5月都是在2015年6月份补缴的,看政策说只要连续正常缴纳6个月就可以使用,但咨询青岛那边说公积金需开户一年后才能使用,请问这个政策和连续缴纳6个月的政策冲突吗?我的公积金能在潍坊地区使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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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9 热心网友

    您好,拥有潍坊市户籍,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向住房备案地县市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条件之一是:借款人及其所在单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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