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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五年

7年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为五年。房租已经提前全部付清,由于场地不好,在付清房租的前提下提前搬出。合同也有明确写了,合同到期如需续签,需提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但是我们提前搬出来半年多。现在房东打电话要求继续缴纳合同到期后至今两年房租。理由是没有交钥匙。需要继续缴纳房租。请问他这样做合理么?

全部1个回答

  • 了解ta 头像
    林金源 经纪人

    不合理 但是当时你们应该把钥匙还给人家才对 还有就是搬出来不住了都两年了还要别人缴纳房租 这房东脑子是不是装的浆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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