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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住房的产权变更(郑州)

我和爱人准备离婚,经过协商,现在住房归我,但当时房产证为两人共有,我必须向对方现金支付另一半房屋现价。 请问 1、能否通过二手房交易方式,进行夫妻间的共有住房的产权变更。 2、因手头现金不足,这种情况下能否凭房屋转让相应手续来提取公积金或办理公积金贷款?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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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热心网友

    您好,这种情况属于夫妻析产,涉及一方向对方补偿取得相应房屋份额的,属于二手房转让的范畴。理论上是可以提取公积金作为支付手段的。能否使用贷款,建议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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