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问题 婚前公公赠与我们的房子现在发生经济纠纷,(但房产证上是老公的名字)他有权收回吗?
婚前公公赠与我们的房子现在发生经济纠纷,(但房产证上是老公的名字)他有权收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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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产已经办理过户登记,赠予行为已完成,一般是不可以撤销的。但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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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不算曾与,你们离婚了,你老公也分着,产权证上是你个人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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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可以找专业的中介公司签购房合同 或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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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果您走的是买卖的合同满五唯一不超过九十平就只有契税1% 如果是走赠予的需要交税4%s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