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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私涨物业费-新世纪私涨物业费    泾川世纪花园今年的物业费去年就已经交了,今年物业贴了个通知,说是物[平凉]

新世纪私涨物业费    泾川世纪花园今年的物业费去年就已经交了,今年物业贴了个通知,说是物业费要涨到8毛,全县其他小区都才1-2毛钱左右,有个业主的比喻很形象,一碗牛肉面吃了一半了,你说涨价了,你说合适吗?而且一张就是一半多,也不征求业主意见,不经过业主同意,拿出来了个新世纪公司文件,说是涨价是经过批准的,没有物价局的文件,自己给自己发文说给业主涨价,合适吗?当我们傻啊。 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更是阻挠,就在前几天,刚贴了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通知,不到几个小时,就让物业偷偷的给撕了。 住建局、街道办、物价局能不能及时介入,把自己的职能发挥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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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 热心网友

    按照国家关于简政放权、推进价格改革的要求,根据《平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放开部分服务价格的意见的通知》(平发改收费〔2015〕31号)文件转发的,甘发改服务〔2014〕1720号文件精神,我省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他物业服务收费一律实行市场调节价。物业费应该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协商确定,签订协议后报县物价局备案,物业公司不得单方面确定价位。建议该住宅小区业主尽快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报县住建局备案,以便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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